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,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 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;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,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 子商务、广告、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,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。
1、有确定的单位的名称、住所、组织机构和章程、注册资本要100万元;(内资企业不得含有任何外资成分);
2、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;
3、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人员、设备、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;
4、有确定的域名;
5、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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